各地煤改气煤改电政策汇总-大赫节能专家

* 来源 : 大赫 * 作者 : 大赫 * 发表时间 : 2021-01-25 14:59:02 * 浏览 : 2328
随着环保减排目标的推进,各地政府相继出台“煤改气”“煤改电”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实行政府
前段时间公司组织学习了国家及地方相关天然气“利好”政策,部分省份政策已相当具体,可操作性强。



山东

《山东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

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电采暖客户享有一定电价优惠政策,采暖季月用电量超出400度达到阶梯电价第三档的,继续执行第二档电价0.5969元/度,也就是每度电享受0.3元的优惠。目前,山东省、济南市两级政府正在研讨“煤改电”居民电采暖初装费10%~20%的补贴政策,同时核算替代电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提高居民电采暖的积极性。

总目标:2016年,煤炭总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1000万吨左右;要实现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的目标。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在建核电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有关油气、电力企业要积极实现“气代煤”和“电代煤”等配套工程,确保天然气和电力供应。

电采暖供热电费优惠

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从7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了,“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按年度执行,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每度加价0.05元,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每度加价0.30元,为每度0.8469元。

阶梯电价方案提出,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当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试行期间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对于这一条规定,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在不具备集中供暖前提条件下,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适用这一规定,此项规定强调的是客观条件。而没有使用集中供暖的居民用户,有的是确实该地段集中供暖管网没有覆盖到,受客观条件制约,有的是已经覆盖到了,但用户或所在小区或物业没有接入,是主观条件造成的,只有属于前者的情况,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方适用该规定。但是否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由供热部门认定。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农村地区供暖试点县(镇)名单。经省农村地区供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查,确定5个试点县(市、区)、12个试点镇名单。

山东省农村地区供暖试点县(镇)名单

一、试点县(市、区)

1、威海市环翠区

2、日照市岚山区

3、临沂市费县

4、聊城市茌平县

5、菏泽市郓城县

二、试点镇

1、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

2、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

3、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

4、枣庄市滕州市西岗镇

5、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

6、烟台市海阳市辛安镇

7、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

8、济宁市经济开发区疃里镇

9、泰安市新泰市西张庄镇

10、莱芜市莱城区雪野镇

11、德州市乐陵市杨安镇

12、滨州市沾化区冯家镇

河北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供热煤改电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5~2016年:项目试点阶段。试点对象是单户燃煤取暖炉改用储热式电暖气的居民用户和淘汰低效燃煤锅炉改建电能供热站的居民小区,共计2万户(约3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

2017~2018年:整体推进阶段。在全省城镇适宜区域推行煤改电,完成目标约20万户(约30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制定完善主要电能供热设备产品标准、供热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监管政策。

2019~2020年:市场化运行阶段。对集中供热不能覆盖、不宜实施煤改气、电力充足的区域全面推行煤改电。在供热规划指导下,逐步形成资金、技术和人才聚集,标准规范体系完备,市场监管有力,健康发展的电能供热市场。

电采暖间无阶梯电价

关于实行电采暖居民用户电价问题,《通知》明确规定:居民小区整体或整栋楼统一建设安装电采暖设施,且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居民用户(不含小区管理单位按住房面积计收电采暖费的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实行分表计量的,其生活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采暖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每年11月份到次年3月份采暖期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其他月份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

为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到2017年10月底前,禁煤区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禁煤区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将能享受到一系列补贴支持政策。

农村煤改电可领这些补贴:

(1)设备购置补贴85%

按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